今日!臭名昭著的“素媛案”罪犯赵斗淳出狱!

据韩国媒体DongA报道,当地时间2020年12月12号凌晨6点,赵斗顺结束监狱生活,刑满释放。韩国政府正在专车将其转移至住所中……

案情回顾

在韩国,赵斗淳恶名昭彰,是严重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罪犯,并且已成为该类罪犯的代名词。他所犯的案件被改编成轰动一时的电影《素媛》,促成了“赵斗淳法”出台,将强化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管措施写入韩国法律。现实案例中,赵斗淳作案手段恶劣至极,令人深恶痛绝。2008年12月11日,赵斗淳对8岁女孩娜英(化名)施加性暴力及虐待,致其终身残疾。当时,韩国法院酌情认定赵斗淳年龄较大且酗酒后自控能力较弱,依照心神微弱减刑制,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心神微弱减刑制”是指如果被认定犯罪时出于心神微弱的状态,经常会被判断为责任能力低下,从而在法律上获得减刑。与电影结局一样,韩国民众对赵斗淳的判决结果非常失望,而且感到恐惧,因为犯罪代价太低可能会导致社会出现更多的“赵斗淳”。

根据韩国法务部的鉴定显示,赵斗淳有17次前科,经历过17次审讯,在出狱之后“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很高。其中一项反社会人格调查中,赵斗淳得分高达29,甚至比一些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凶手还要高。虽然已有68岁,身体素质却堪比年轻人,能在1小时内轻松做完1000个俯卧撑。此外, 赵斗顺曾多次表示监控摄像头发出的电波声会让他“感到兴奋”,曾被发现因此做出淫乱行为。

韩国延世大学精神科教授申宜珍对此非常担忧,认为赵斗顺表现出性欲过剩。“他已经将自己的过度性欲表现出来,拿电波信号做理由,可能是为了把涌上心头的性欲正当化。” 一个体力旺盛、毫无悔过之心的变态分子回到社会,无疑是一枚不定时的炸弹。

毫无悔过

据一名同住的囚犯说,赵斗顺在狱中从来没有反省过。一名已经离任的狱警也说,很多罪犯时间久了都会说对不起被害人,但赵斗顺从未提起。
此外,据韩国JTBC电视台一档节目透露,服刑期间赵斗淳称自己对当时的犯罪情况什么都记不起来,认为自己的罪名“太丢人“,从未向其他在押人员提及。他曾在狱中7次写下请愿书,内容多达300页宣城自己无罪,且表达了强烈的想要和受害者见面的恳请,简直无耻至极,令人不寒而栗!

民众恐慌

青瓦台官网的“国民请愿”系统中以“赵斗淳”为关键词搜索发现,自2017年8月该请愿系统设立以来至今年9月11日,共有与这名性侵犯相关的6807份请愿书,其中大部分请愿内容为反对释放赵斗淳出狱,还有呼吁对其进行化学阉割、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诉求,也有民众对强奸伤害犯罪的立法提出要求,希望加强处罚力度。日前赵斗淳向媒体透露称,出狱后将回到京畿道安山市居住,那里既是他的老家,也是“素媛案”发生地,更是安山民众的梦魇。安山市政府和民众全力拒绝接收“赵斗淳”。据韩媒《朝鲜日报》报道,安山市市长尹华燮在向韩国法务部提交的书信中写到,请求尽快制定针对性侵害儿童罪犯的保护收容法,以防止赵斗淳出狱后再次作案。

“当受害者及其家人和邻居,以及74万市民听到赵斗淳将重新回到安山的消息时,他们感到无比愤怒”,尹市长说,“已接到3600通反对赵斗淳回到安山的抗议电话”。他还表示,赵斗淳目前的状态令人不安,“近期的心理治疗结果显示,赵斗淳依旧对性有很大的认知障碍,特别是在未成年人能否带来性欲望的检测中,被评定为不稳定。”


管理方案

韩国国民的不安情绪日益高涨。虽然韩国有关反对赵斗淳出狱的请愿不断,但无法阻止其被释放。为此,韩国法务部9日公开了对赵斗淳进行一对一管理的方案:将安排专门人员对其每天的动向进行观察和管理。
出狱后,赵斗淳将佩戴电子脚镣7年,照片等个人信息将被公开。警方采取的措施能否阻止赵斗淳再犯,仍是一个未知数,而民众需要的是一个确定的结果。据了解,看似完美的防范措施实则过于理想化。目前韩国监管人员数量不足,直接影响“赵斗淳法”的实施效果。韩国法务部介绍称,目前需要接受电子化专管的出狱人员共计192人,但由于人手不足,1名专员需要承担起24名出狱人员的监管工作。由此可见,这项专员监管制度很难落实到位,防止释放人员出狱后再犯的作用自然会打折扣。

“素媛”父亲

娜英的父亲曾在给《素媛》小说的推荐词中写道:“12年,对大多数人来说也许没有什么,但对我的孩子来说,却是一段必须让自己强大到足以自保的炼狱时间。”如今,才刚刚20岁的娜英,经过两次痛苦的手术终于告别了便袋,并顺利完成了韩国高考,她梦想考上医学院,去帮助更多像自己一样遭受创伤的人。这样一个善良单纯的女孩,本该前途光明,人生充满希望,但伴随着面对赵斗淳的即将出狱,娜英一家的担忧和不安越来越大。

即使事发后娜英一家已经搬离了原来的住所,但如今,赵斗淳的妻子就住在距离他们家只有500米的地方,且妻子一直认定丈夫犯错仅仅是因为喝了酒,神志不清导致的。

如果赵斗淳回来,娜英一家平静的生活又会被无情打破,娜英爸爸无奈地表示:“我们还得继续搬家吗?还是干脆从地球上消失呢?为什么颠沛流离的总是受害者呢?”

关于死刑

41岁的家庭主妇全孝贞接受采访时说:“作为一名妈妈,我觉得应该出台更加严厉的法律达到保护儿童的目的,对性侵害儿童的罪犯可以判他们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现在法律(赵斗淳法)威力还是不足。”
  • 中国:前不久8月29日,黑龙江哈尔滨一个四岁女童被54岁男子刘某国家采用暴力手段猥亵并强奸致残,乃至危及性命。12月2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刘某国奸淫幼女案,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死刑。畜生的兽行付出应有的代价,还受害人及家属一个公道。
  • 美国:1984年,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一个10岁男孩被一名教练绑架,并被多次性侵。而当男孩被警方解救回家。得知罪犯有多半判几年又会放出来后,男孩的父亲急怒攻心、情绪崩溃,守在强奸犯被押送的路上,开枪击毙了他。这个父亲后来对记者说:“如果你的孩子被绑架性侵,或许你也会做一样的决定…”
图片
 
  • 韩国:监狱和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有限的,对受害者家属起到的安慰作用更是有限的。如果逼迫受害者家属举起武器和凶手同归于尽,那无疑是法律的悲哀。许多国家废除死刑的国家,犯罪率相比之前都急剧攀升,因此不少废除死刑的国家又重新恢复死刑。

小编有话说:

报道新闻笔者要始终秉持着中立的立场,只传达不引导,孰是孰非自有读者自行判断。小编在这里想说:这个世界,魔鬼横行于世,而受害人却要饱受异样的眼光,还要为可能的报复惴惴不安,何其讽刺!受害人哪怕并非一个“完美的受害者”,也绝不该被人肆意伤害。魔鬼只有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向社会规则妥协,监禁与刑罚的震慑作用于他们而言微乎其微,甚至滋生仇恨心生怨怼,出狱后变本加厉彻底疯魔。不死到临头他们只会有恃无恐的肆意践踏他人生命。而这!就是死刑最大的意义。是警示!是代价!是惩戒!是报应!

现代社会不断涌现 “废除死刑乃出于人道主义”的主张。恕小编直言: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人道是追求做人基本价值的道路,而魔鬼,小编只想送他们上黄泉路。